2024年以来,医保部门就药品价格治理和医保基金安全方面先后推出药品比价,线上购药医保支付,集采药进药店,药品追溯码等医保政策。
这些政策的出台对于零售药店而言,是机遇也是挑战。作为药店应顺势而为,需要做好适应性调整。
一、药品比价
药品价格,院外院内,线上线下大不同,引起老百姓极大关切。为了让药品价格更加透明,同时帮助老百姓知情药品价格和就近选择购药,多地医保部门上线了“药品比价系统”,该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对接定点零售药店的进销存系统,收集各定点药店药品的价格信息,从而实现药品价格实时查询。
老百姓操作方便,很快就会获得不同药店关于所要购买药品的价格,老百姓可以结合自己的方便程度和心理预期实现就近购药。
以包头为例,目前“药品比价”覆盖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该“药店比价”模块有三个特色优势:
一是药品比价更全面,输入药品名称可查询到相同药品的所有生产厂家、所有规格在全市定点零售药店的实际销售价格,并可按距离、价格展示相关药店;二是联系药店更便捷,查询到药价后,选择联系药店,可通过电话了解药店药品详细情况;三是药店导航更高效,选定某家药店后,点击“立即导航”,即可准确抵达药店。
“药品比价”的目的是通过促进医保药品价格透明化,让药品价格回归到合理区间,改变差异很大的价格无序问题,由此来实现“控价”。
对于药店而言,“药品比价系统”上线增加了不同药店之间的竞争压力,这就迫使药店需要做出调整策略,如何让老百姓在“比价”中更加认可自己,如何提升顾客忠诚度和留住回头客,如何调整价格透明合理等等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药店可能需要通过提供专业服务、增加药品种类、改善购物体验、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健康咨询等增值服务方式来吸引和保留顾客。
以上所有的调整策略和服务方式都要以促进药品市场的公平良性竞争,为群众带来更多的便捷与实惠为前提。
二、线上购药医保支付
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到药品,还可以报销,这要归功于O2O平台的线上购药医保支付政策。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医保”也在快速跟进。在政府医保部门主导、企业积极参与的政企合作模式下,O2O平台线上购药医保支付政策应运而生。
目前,各地报道的信息显示,线上购药医保支付方式主要以个人账户支付OTC费用为主。7月13日,央视网新闻报道:“目前,多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推动线上医保购药试点。北京和上海的线上医保购药限于非处方药,深圳支持处方药医保在线支付,青岛、上饶等地线上医保购药覆盖非处方药、处方药及耗材器械。”随着线上处方开具和线上处方审核以及用药指导的实现路径进一步推进,O2O平台线上处方药购药医保支付也会应用而生。
为了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便捷医疗保障服务的需求,O2O平台线上购药医保支付可及性方式也很可能由单一个人账户支付扩面到门诊统筹,甚至扩大到线上双通道药品和门慢特病药品结算。足不出户,价格低廉,方便快捷,再加上线上购药医保支付,线上平台优势越来越明显,越来越优于线下零售药店,客流和销售势必会分流。
零售药店基于现状,在未来的发展趋势上,线上线下融合一体,双向发展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线上线下双向发展需要注意协同策略,有利于提升顾客体验,增加销售机会,提高运营效率。
三、集采药品进药店
集采药品对于患者而言,“质优价宜”的优势是不可替代的。因此,老百姓呼唤在基层也能买到集采药品的呼声越来越大。
为了加强集采药品的可及性和便捷度,国家医保局在今年的2024年5月20日,发布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该通知明确[1]:“积极推进2024年集采扩面,各省份要鼓励村卫生室、民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参加集采,向其发放报量和平台采购账号,并提供必要的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
我们看到国家层面在大力推进集采药品进药店,多省份也在积极跟进。
2023年6月21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山东省开展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年8月全省首批开展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参与零售药店就有8488家。
目前,笔者注意到除了山东,内蒙古、云南、江苏、江西、新疆等多地不约而同陆续地推进集采药品进药店工作。未来,随着政策的进一步推广和完善,预计会有更多的城市和药店加入到集采药品销售中,让更多的群众受益。
对于药店而言,集采药品进药店政策可以增加客流量、提升药店形象、促进药品销售、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对药店服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药店需要在多个方面进行调整和优化,比如说针对集采药品药品的价格调整、库存管理、供应链协调和医药医保政策等多方面知识更新培训。
由此,药店需要通过适应性调整,实现集采药品政策下的可持续发展。
四、药品追溯码体系建设应用
2024年度重要的文件和国家医保局领导调研都在指向“药品追溯码”。
2024年4月1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了《国家医保局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政治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8号),该《通知》下发了《2024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简称《整治方案》)。
该《整治方案》指出[2]:“在强化数据赋能方面,特别强调要加强药品追溯码的应用,构建多维度大数据模型,推动大数据监管突破性进展”。2024年5月23日,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华波调研药品追溯码相关工作,并出席国家医保局与厦门市政府共建药品耗材追溯码数据应用中心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
黄华波强调,要积极探索全场景,夯实追溯码在医保领域应用基础。要加强全量追溯码数据应用研究,丰富医保、医疗、医药管理改革服务应用创新新场景,持续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
2024年1月27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涉案金额两亿!“回流药”背后的骗保黑幕》,剑指“回流药”。我们知道“回流药”有着多次流通并重复销售的特点,为了杜绝此类违法现象,国家医保部门通过“追溯码”来解决这一问题。
地方部门积极推进药品追溯码系统建设。7月12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重点品种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3]:持续推进药品经营使用环节重点品种追溯体系建设,通过赋码和扫码推进“一物一码、物码同追”,形成互联互通的药品追溯数据链。
7月9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海口市零售药店追溯管理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5日。该《征求意见稿》主要针对加强海口市零售药店药品经营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确保零售环节药品质量安全,建立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从重点品种追溯到全部品种追溯,我们相信这些制度的出台将会为全国推广追溯体系建设建立提供实践模版。
为了更好地适应药品追溯码系列工作要求,零售药店需要作出适应性调整以确保药品追溯系统的有效实施和满足监管要求。
比如说,药店可能需要升级现有的药品管理系统;药店需要对员工进行药品追溯码政策知识培训,;药店需要持续关注药品追溯码监管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管理策略和流程,以适应新的监管要求。
综上,2024年度是三明医改精神推进年,医保部门会出台一系列政策以推进医改进程,对于零售药店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药店需要做出适应性调整,顺势而为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文转自:《中国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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